一、安放条件: 1、寿憩苑(干部骨灰寄存):行政级别为地市级或离休干部。 2、烈士纪念堂(烈士骨灰安放):只可安放烈士骨灰。
二、手续(办理业务需手续齐全): 1、离休干部需有离休证,并复印件一份; 2、退休干部需有退休证或地市级任职通知书原件,并复印件一份; 3、烈士需提供烈士证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相关批复。
三、选位(格或穴): 1、 工作人员陪同家属选好格位(穴位); 2、 家属逐项填写申请表; 3、 表格交领导审批; 4、 家属到财务室交费(烈士骨灰免费安放); 5、 工作人员核对发票,登记、发放“存放卡”
四、骨灰盒安放: 1、 骨灰盒安放(入穴)前查验对照穴、格号码; 2、 来园祭扫人员需出示卡片对照号码;
注意: 值班人员应对工作认真负责,避免出现差错!骨灰盒安放之前,工作人员做好格穴卫生工作,安放时陪同家属到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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